一、總則
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在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情況下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财政部國家發改委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财教〔2013〕219号)、《江蘇省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蘇财規〔2014〕2号)和《bv伟德官方网站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精神,做好我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推薦工作,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本細則所稱研究生是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在學非定向碩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二、基本條件與獎勵标準
1、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品學兼優;
(4)積極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
2、研究生出現以下任一種情況,不具備當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參評資格:
(1)欠繳學費、住宿費者;
(2)課程考核不合格補考者;
(3)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處分者;
(4)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者;
(5)學籍狀态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
(6)延長學習年限者。
3、新生(一年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設兩個等級,暫依據報考志願、錄取情況來确定,今後逐步過渡到按入學考試總成績評定。
新生中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且上線錄取的或推免錄取的,第一學年可直接獲得新生一等學業獎學金,獎勵标準為10000元;調劑錄取(含校内調劑)的,可獲得新生二等學業獎學金,獎勵标準為8000元。
4、二、三年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設三個等級,依據研究生思想品德、學習成績、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等方面的實際表現綜合評定,确定學業獎學金等級。
一等學業獎學金獎勵金額12000元;二等學業獎學金獎勵金額8000元;三等學業獎學金獎勵金額6000元,具體名額分配由學校下達。
5、獲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的研究生,可以同時參評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以及其他研究生獎助學金。
三、 評審組織與程序
1、學院成立5-7人組成的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學院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學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任副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輔導員或秘書和研究生代表任委員,負責我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細則制定、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
2、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評審工作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杜絕弄虛作假。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評審采取以研究生個人自主申報、學院評審委員會初評推薦、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核确定的程序進行。
個人自主申報時間:11月8日前,學院評審委員會初評推薦時間:11月16日前,學院依實施細則進行初評。
3、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确定獲獎學生名單後,在學院内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提交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定。
4、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學院公示階段向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複。如申訴人對學院做出的答複仍存在異議或者對學校評審結果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四、評分細則
1、二、三年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由綜合素質、課程學習成績和科研成績等三方面進行考評。
2、綜合素質
評委針對申請者的思想品德、從事科研能力與潛能、參加學術與集體活動、關心集體與社會服務、取得的榮譽稱号等方面進行打分(滿分為20分),對班委各方面的工作進行打分(5-1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後,取平均分作為該項得分。
3、課程學習成績
(1)學生所有成績均以正态分布标準化計算标準分,均值80分,方差10;
(2)公共課成績(各門課程成績的标準分乘以學分再乘以1.0之和);
(3)學科基礎課成績(各門課程成績的标準分乘以相應學分再乘以1.2之和);
(4)專業基礎課成績(各門課程成績的标準分乘以相應學分再乘以1.1之和);
(5)選修課成績(各門課程成績的标準分乘以相應學分再乘以1.0之和);
(6)為充分體現研究生不同時期的考察重點,确定不同的分值:二年級研究生累加(2)、(3)和(4)除以相應總學分得到的平均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第一名得60分,第二名得55分,第三名得52分,第四名得49分,第五名得46分,以下以公差為0.5分類推,每位同學至少得2分,并列名次取相應分值的平均值;三年級研究生根據(5)除以相應總學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第一名得25分,第二名得22分,第三名得20分,第四名得18分,第五名得16分,以下以公差為0.2分類推,每位同學至少得1分,并列名次取相應分值的平均值。
4、科研成績
科研成績包括發表學術論文、研究生科研創新計劃項目、學科專業競賽等方面。
(1)學術論文按《蘇州科技學院科技工作量計算辦法(暫行)》計算相應分值,增刊、專刊、會議論文集等論文不在計算範圍内。
(2)主持研究生創新項目
研究生科研創新計劃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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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立項省資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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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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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立項校資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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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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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立項校資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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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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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立項院資助(學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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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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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科競賽,包括全國“挑戰杯”、全國研究生數學建模競賽等國家級競賽。
學科專業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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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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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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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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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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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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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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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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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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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二等獎、省級三等獎、鼓勵獎、成功參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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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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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類型科研成果得分參照《蘇州科技學院科技工作量計算辦法(暫行)》由評審委員會認定。
(5)累加(1)至(4)各項得到科研總分。
(6)幾點說明:
①論文必須正式發表,且學生為第一作者(按相應分值的100%計),或者學生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按相應分值的40%計)。
②各類“研究生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立項、結題分别按表中分值的50%計,同一課題既是省級項目又是校級項目的,按省級項目計算分值,不累計。
③學科競賽團隊獲獎以相應獲獎作品分值的兩倍除以團隊人數計算。同一作品獲獎以獲得的最高獎項計算,不再重複。
5、總得分=綜合素質得分+課程學習成績得分+科研成績得分,評審委員會根據申請人的總得分高低,按照校分配名額來确定初評結果上報學校,在得分相同的情況下,由評審委員會投票決定。
6、對在某方面表現特别優秀,做出突出貢獻的研究生可不受上述計分的限制,由評審委員會研究決定。
五、附 則
1、申請參評一等學業獎學金的研究生要制作PPT,從綜合素質、課程學習成績和科研成績等三方面向評審委員會做不超過5分鐘的彙報。
2、未盡事宜均執行學校的有關規定,本細則自2014年秋季入學的研究生起執行,由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數理學院
2016年10月25日